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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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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zyz-admin 发表于 2011-6-15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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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CEC志愿者之家时间:2009年9月22日 http://ceczyz.5d6d.com/thread-18-1-1.html】               

    为进一步在全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励更多的大学生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完善学校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美好校园的建设。全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响应学校团委号召“争做志愿者,创造美好生活”为主体的一系列学雷锋活动,在“创全国文明城市,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立足经济发展和生活需要进入‘三孤人员’进行慰问、进行家电维修,进行消防与安全、无偿献血、消费权益、交通安全的宣传,关心环保事业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学校将对学雷锋活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艰苦拼搏、助人为乐的事迹大力表彰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工作。通过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做起,积极投身为志愿服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增长才干。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电子高专文明校园做贡献。共青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成都电子接卸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对在2008年-2009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200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200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二、参评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08年3月——2009年3月涌现的志愿服务标兵、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二)志愿服务标兵参评对象为在志愿者服务总队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有考评记录的志愿者。高度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志愿服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成效明显,在参与抗震救灾、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进行消防与安全、无偿献血、消费权益、交通安全的宣传、关心环保事业、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0小时。
(三)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志愿者集体(如:总队部门、大队、中队及小队)。能够紧紧结合我市发展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抗震救灾、文明城市创建、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为我校志愿者组织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集体。
(四)近一年来,先进集体、服务标兵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固定服务项目,有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档案资料。
(五)被评上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单位将追加两个志愿服务标兵的名额;(根据实际不将遵循此原则)

三、评选程序
共青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西肆2-08),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终审评选,产生获奖个人、集体。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个人、集体。
3、评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者。
4、公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获奖名单在学校青年志愿者网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5、报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共青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审批。
6、表彰:由共青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上报学校,对200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200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加强注册志愿者考核和评价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促进我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化发展。
2、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除推荐本系统内的个人、集体、项目和组织外,也可推荐在本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集体。
3、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于2009年4月11日前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推荐登记表、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志愿服务活动照片(注明活动内容),报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秘书处(团委办公室西肆2-08)。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纸打印文字,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共青团成都电子高专委员会     成都电子高专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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