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考核指导办法> 恪守志愿者宗旨,在《成都电子高专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导办法,以计服务时间为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总队内的每一位志愿者。
声明:承认总队章程的志愿者有权要求总队为之建立《个人档案》,服从本制度的考核。但仅为总队开展日常工作的工作记录。
一、例会制度
注:
1、例会考勤由总队组织部全权负责,并维持会场秩序。按要求填写考勤表。
2、总队例会策划提前一星期交至常务理事委员会上讨论。例会的记录:策划、详细会议记录、总结、考勤记录、简讯稿组成。
3、所有例会提前五分钟点到;请假者请在点到前报知考勤人员登记;迟到者请及时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4、考勤记录每两个月统计一次整理好报秘书处备案。
二、活动考勤
活动前:
1、各个部门的职能工作,由本部门做好考勤记录,每月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2、单独的服务时间(活动筹备工作等)由活动负责人做好考勤记录,活动结束时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活动中
以通知的时间为准提前五分钟签到;迟到者及时到考勤人员处登记;提前离开活动请先告知负责人,做好考勤记录,否则视为早退处理。
活动后
组织部将考勤情况及时统计,人均时间在7小时以上(以活动为单位计时)计时报秘书处登记。不满时间的以月累计上报秘书处。
注:
考勤人员必须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考勤。欢迎志愿者举报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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