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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部 新生活 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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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静10 发表于 2012-4-2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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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游静10 于 2012-6-8 11:22 编辑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市(州)、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省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全国项目办关于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西部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二、宣传动员  2012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宣传工作是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的重要契机。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的文件精神,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现场说明会等招募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和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个人邮箱、短信平台、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  三、岗位申报  各县(市、区)项目办负责本地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西藏及关爱留守学生7个专项中选择。2012年省项目办将加大对基层地区派遣力度,不得申报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各县(市、区)项目办所申报岗位须全部为乡(镇、街道办)及以下岗位。  四、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31日前,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31日前交至所在高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五、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报市州项目办审核、汇总后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审核后报全国项目办确定延期志愿者名额。  2、笔试、面试。6月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组织已经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笔试、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书面备案。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由各市(州)团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高校进行统一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及时调换。成都地区的高校,在省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4、公示和录取。6月12日前,高校项目办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各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加强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省项目办将对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  6月20日前,省项目办将对最终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六、培训派遣及上岗  1、做好服务  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须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培训派遣  7月下旬,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确认通知书》上确定的培训报到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  3、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将按照志愿者选拔标准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派遣到岗。   4、志愿者信息确认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联系人:聂致宗 王丹丹    李峰       联系电话:028-86245113、86755167(兼传真)      地 址:成都市东城根街多子巷2号 邮    编:610015电子邮箱:scxmb2011@163.com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  
附1: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2]6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为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科学设定选拔标准,合理运用选拔方式
  (1)选拔标准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方式
  服务地确定及回原籍服务。原则上按照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对口招募关系招募。服务省可适当选拔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回原籍服务,录取指标需占用本省的招募指标和服务指标,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做好志愿者体检、享受有关毕业生政策待遇和岗位对接等工作。鼓励服务省项目办和服务县项目办参与招募工作。四川、贵州、新疆等服务规模较大省(区、市)试点推行服务县参与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服务新疆专项试点推行面向全国范围高校招募。
服务指标调控。为有效推动西部计划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全国项目办将以西部服务省本省招募派遣指标的10%作为调控指标,在选拔录取期间,根据各地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增加或削减其招募派遣指标。对扎实推进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增加其招募派遣指标;对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推动不力的,削减其招募派遣指标。
  2.严格执行选拔流程,整体推进有关工作
  各省级项目办于5月中旬确定高校招募指标。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25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报名审核;5月3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5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6月12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招募省项目办于6月15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2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各服务省项目办可根据对口招募省反馈情况于7月23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精心组织选拔
  各省级项目办一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招募选拔工作中要严把审核关、笔试关、面试关、体检关、公示关,切实做到公开招募信息、公开选拔流程、公开录取名单。二是要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0%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招募高校的指导、监督,对于不公开选拔录取志愿者高校项目办要及时提醒、限期改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招募资格。同时,要注重保护好、引导好未被录取的报名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2.有效运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时推进招募选拔工作
  一是各地要按照西部计划岗位录入、志愿者报名、审核、录取、岗位对接等多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统计、审查修改、核准确认等工作。二是各地要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为依托,借助网络化管理手段完成相关工作,使各级项目办实现上下联动,有序推进。
  3.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切实维护志愿者权益
  体检工作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后续管理服务等工作能否有效推进。各地在体检工作中,一是要严格执行《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阅),尤其要针对体检标准“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指导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在明确本人志愿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二是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不作为的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4.充分尊重志愿者服务意愿,做好选拔工作
  各招募省、招募高校项目办要加强与服务省沟通,加强选拔录取工作的针对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选拔工作。要充分考虑志愿者的合理需求和正当权益,努力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西部基层的用人需求、岗位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保护、调动好报名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保证志愿者真正在西部基层发挥作用、锻炼成长。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附2:
关于印发《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就业服务、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年5月7日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2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0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201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继续加大支持新疆、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力度,派往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保持在1万人左右。深入推进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加强工作指导和专项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深化实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逐步扩大实施规模,强化规范指导,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做好后续人才培养。
  二、实施步骤
  (一)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
  1. 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指标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2年服务县,确定各县志愿者派遣指标。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2. 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与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一定的餐费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中选择。巩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新疆和兵团、西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岗位计划。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2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2012年4月17日至5月25日,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
  2. 选拔方式。各招募省应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各地可按照惯例,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服务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鼓励服务省项目办和服务县项目办参与招募工作;四川、贵州、新疆等服务规模较大省(区、市)试点推行服务县参与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服务新疆专项试点推行面向全国范围高校招募。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7月23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日常管理服务及年度考核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加强服务县、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年度工作考核。
各级项目办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三、政策组织保障
  1. 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实施范围中包括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四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推动西部计划养老保险工作。
  2. 组织保障。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各地要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年度考核等工作。
四、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五、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应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并加大向民族地区的派遣力度。各地须在6月30日前将地方项目实施方案报全国项目办备案,以便做好志愿者考研加分统计等工作。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章圣浩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传真:010-85212269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201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专项
名称

专项简介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选拔标准

基础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
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基层社会
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附3:
2012年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可在xibu.youth.cn查询)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三、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西部地区生源优先。对在疆服务的志愿者不设专项要求,待到达服务地后予以确认。对于新疆和兵团紧缺的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者优先。
四、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符合《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六、2012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4月17日至5月31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3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各高校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十、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岗位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将对口服务省上报的服务岗位(岗位信息包括服务省、服务县、服务专项)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十一、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十二、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三、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
十四、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且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十五、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
十六、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十七、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沟通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因此,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十八、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新到岗服务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九、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既要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二十、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需根据服务省项目办具体通知,原则上在7月23-31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一、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农业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二十二、服务期间,除了岗位要求的工作,作为志愿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答:服务期间,服务地相关部门可以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另外,在服务期间,可以做一些宣扬志愿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的工作,做好志愿精神的传播员和宣讲员。
二十三、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纳团费。
二十四、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答:全国项目办会给每一位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将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二十五、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答:服务证书由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和报到时统一下发。全国项目办委托服务县项目办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作出鉴定,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
    研究生支教团已于2010年并入西部计划,其服务鉴定发放仍按原程序执行,即服务鉴定由全国项目办盖章后统一寄回高校项目办,最终由高校项目办下发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二十六、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办发[2009]3号文,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十七、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才能享受到考研加分的政策?
答: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教育部将在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参加考试的志愿者,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第一时间与所报考高校研招办联系,落实加分情况。
二十八、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答: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
附4:
2012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
2012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zxy280 发表于 2012-4-26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希望大家都去锻炼一下哦……
我可以传授经验的!
{:4_96:}
李明 发表于 2012-4-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是2011年5月呢?
zxy280 发表于 2012-4-2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明 发表于 2012-4-27 10:16
为什么是2011年5月呢?

我也很无语。
也许是还没到5月份吧!
哎……
他们不检查!!
zxy280 发表于 2012-4-2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明 发表于 2012-4-27 10:16
为什么是2011年5月呢?

我也很无语。
也许是还没到5月份吧!
哎……
他们不检查!!
杨平 发表于 2012-4-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网上查了,只要改成2012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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