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本期教学进程的安排第二十周 (2013年7月8日-7月12日 )为考试专周,上午2012级(9:00—11:00)、下午2011级(14:30-16:30)。非专周考试课程必须在第十九周星期五以前完成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作弊,诚信考试。凡作弊的学生,成绩均以零分计,取消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手机作弊、代考等严重作弊一律开除学籍)
二、2011、2012级开学补考时间定于2013年8月29日开始。具体安排请于2013年7月30日后到教务处专栏和校园网教务信息查看。请按时参加补考,逾期后果自负。
教务处
2013年6月20日
该贴已经同步到 CEC资源站的微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