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机电系学习部 于 2013-11-20 15:59 编辑
学习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提高心理素质.在学校升学之际,推出”学习之星”借以鼓励全校同学以”学习之星”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和促进我校学风建设,经校团委,学生联合会讨论,各系部党支部书记大力支持,决定向全校展开2013年度”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结合我系实际,制定如下评定细则。 一、 评选基本条件: 1. 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10% 2. 专科计算机必须过一级,英语必须过三级。 3. 本学年内不得有挂科记录,本科班为不得有重修记录(公共选修,专业选修,必修)。 4. 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5. 所有参选同学必须附加上一学年两期的在校园网上的成绩表(剪切图片并打印)。 6. 本学年体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操行分均在90分以上。 7. 本人无违反任何校纪、道德准则情况。 二、 评选对象及人数: 1. 评选对象:成都工业学院机电工程系大二、大三、大四级全体学生。 2. 评选人数: 以系为单位。名额分配依据各专业至少1名,专业3个班加1,5个班加2原则 三、 评选方法: 1.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分60分。 2. 加分项目: a. 本学年中:甲甲10分 甲乙8分 甲丙6分 乙乙4分 乙丙3分 丙丙2分 只有一学期加1分 b. 获系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者分别加2、3、5、7、10分,(可累加, 陈毅、国家奖学金+1分)。 c. 过计算机二级加4分、英语四级加2分、英语六级加4分。且英语取级别最高的的加分,且只加一次。(本科四级不加,六级3分,计算机二级3分) d. 党员(预备党员)加1分。 e. 专业排名前两名(印刷、环境、建筑专业第一名)者附加5分。 四、 注意事项: 1. 本细则从2013年11月18日施行,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机电工程系学习部。 2.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封面注明申请项目,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中午12点,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3. 2013年度“学习之星”参评材料样表已发至机电系公共邮箱,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后与其它相关资料一并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份缺一不可)。 4. 纸质申请材料交到 3201寝室,唐仁杰 处。联系电话15680800628,电子文档发到 QQ:592589322@qq.com邮箱里。 5. 如果评定分数结果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选取(所有获奖均须复印证书)。 6. 所有参评材料必须是上一学年内荣获的,其他材料视为无效。 附: 1、针对国家、省级、市级、校级等奖项级别分值差距太小,体现不出奖项含金量,系部研究后决定分值调整为: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校级3分、系级2分(注:校级竞赛按学校教务处在网上发布的竞赛项目级别为准); 2 、针对团队奖项分值加分,有同学反映团队项目与个人无关,系部研究认为此项体现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集体荣誉感,所以不会取消,分值调整为:一般团队项目获奖个人分值1分(专业竞赛除外); 3、有部分同学奖项为学校社团或协会颁布,系部研究认为此为内部评定,我系评奖评优不做奖项加分。 4、同类别奖项只取一次,按最高分计算。
机电工程系学习部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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